Block.One又惹上官司!遭EOS投资者控诉:为利润作虚假陈述


根据公开的诉讼文件显示,多名ICO投资者已于5月18日向区块链平台EOS背后的公司Block.one提起集体诉讼,指控这家公司作出虚假、具误导性的陈述,目的就是增加销售利润,更直指EOS当年成功筹得40亿美元的ICO募资活动,实质上是「未经注册的证券销售」。

关于未经注册的证券销售这一点,投资者说得没有错。去年9月,Block.One当时就因此事吃上管事,遭美国证管会(SEC)指控「未经注册销售证券」,且并未向ICO投资人提供必要的资讯。Block.one最后认赔2,400万美元民事罚款了事,并在「未承认」也「未否认」相关指控的情况下达成和解。

如今,Block.One 再度站上被告席位,联同公司执行长Brendan Blumer、技术总监Daniel Larimer、密码学家兼前合伙人Ian Grigg 和前顾问Brock Pierce 也被列为被告,而原告则为投资者Crypto Assets Opportunity Fund LLC 和Johnny Hong,他们曾在二级市场购买EOS 代币。原告在诉讼状中写道,

为刺激EOS 代币的需求并增加销售利润,被告针对EOS 作出重大虚假和极具误导性的陈述,人为抬高EOS 代币的价格,伤害了毫无戒备的投资者。

此外,原告还依据Block.One 过去被SEC 指控「未经注册销售证券」罪名,在诉讼状中多次将EOS 代币称为「EOS 证券」。

原告辩称,Block.One 过去向美国投资者「积极」推销EOS 来推高币价,并坚称EOS 区块链将胜过现有的区块链,被告甚至向投资者扬言,「EOS 就是打了类固醇的以太坊」。

然而,诉讼状接着提到,Block.One 的表现并不及其他区块链,且未披露项目有重大内部分歧,也没有充分的「去中心化」,并一一举例被告4 人的陈述跟EOS的实际表现不成正比,过度宣传的言论无疑是在误导投资者。诉讼状这么写道:

事实真相与被告的虚假陈述截然相反,原告后来逐渐发现,EOS 区块链是高度集中化的,且并不优于其他既有的区块链。”

截止发稿时,Block.One 并未回应媒体置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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